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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院召开价格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
来源: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 作者:jnhcia | 发布时间: 2021-11-15 | 35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价格管理工作要求,持续提升价格管理质量,科学规范收费行为,11月11日,市五院召开2021年价格管理委员会会议,本次会议由医院副院长曹吉烈主持,价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价格办主任宣读《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关于调整价格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济五院字〔2021〕13号)文,带领大家学习《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9〕64号)的文件精神,重点强调了价格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对2021年价格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物价检查、政策调价、诊疗项目贯标、省市医保不合理费用申诉、新增收费项目备案等工作,重点对价格监管工作和科室新增收费项目业务开展情况向各位委员进行了汇报。

曹吉烈就进一步加强价格管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对价格管理工作的认识。二是要树立法治观念,依据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进行价格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并依据政府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变动,及时调整管理系统的价格(含公示价格)标准。三是要强化学习政策的能力,能够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做好开展价格管理的工作;能掌握基本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知识,熟悉业务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及主要成本构成。四是要提升沟通交流的水平,做好价格政策宣传与解释,并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

此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加强了医院内部价格行为管理,有助于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市五院召开价格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

会议现场